▲勞動部公告最新函釋,即日起部分工時勞工也適用彈性工時。(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即將迎來國慶4天連假,不過在此之前下周六(10月5日)必須要先補班、補課,但部分工時勞工(打工族)一直以來都有著無法跟著一起放連假的爭議,對此勞動部今(27)日公布最新函釋,若企業是跟著政府部門的行事曆出勤,部分工時勞工(打工族)也可比照適用,即日起生效。
勞動部指出,彈性工時制定當時是以全時工作勞工為規範對象,目的在使工時集中運用,減少勞工出勤次數,並減少企業排班問題;至於部分工時勞工(打工族)的工作時間,相較於全時工作勞工已有相當程度縮減,依一般正常工時規定已足使雇主彈性安排勞工之出勤模式,因此在103年曾以函釋闡明部分時間工作勞工無得適用《勞動基準法》彈性工時規定。
不過,勞動部表示,有部分企業反映工讀生無法跟全職勞工一起適用彈性工時規定非常困擾,例如彈性上班時,工讀生卻放假;彈性休假時,工讀生卻要上班等。
勞動部強調,如果企業是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者,部分工時勞工(打工族)也可比照實施八周彈性工時,可彈性上班、彈性放假;但此放寬僅限定這種情況下適用,其餘包括雙周、四周以及八周彈性工時的其他規定,仍不適用於部分工時勞工(打工族)。如對上述規定仍有疑義,可電洽諮詢專線【02-89956866或0800-085151】,或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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