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強調,台塑僅由合約廠商載運副產石灰產品至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場,且該產品經獲得認證的檢測機構確認酸鹼值(pH)低於有害事業廢棄物標準。圖為台塑六輕。(圖/翻攝自台塑官網)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針對土資廠違法法濫收台塑六輕生產的「水化副產石灰」,台塑晚間發出澄清稿指出,台塑僅由合約廠商載運副產石灰產品至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場,且該產品經獲得認證的檢測機構確認酸鹼值(pH)低於有害事業廢棄物標準。
台塑表示,副產石灰為台塑合法登記為產品的物質,並強調台塑僅由合約廠商載運副產石灰產品至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拌合後作為場內級配回填材料使用,絕無假借副產石灰之名托運其他物質或夾雜廢棄物離開六輕廠區。
此外,台塑亦委託環保署認證之檢測機構長期依環保署公告標準檢測方法進行產品酸鹼值檢測,確認酸鹼值低於有害事業廢棄物酸鹼值12.5標準,非標準酸鹼值檢測方法易受溫度等檢測條件因素干擾,致pH檢測值偏高。
台塑指出,目前台塑已對於該案相關合約廠商進行清查,並可配合檢調需求提供充分必要資料,以澄清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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