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春節和總統大選返鄉潮,海關防範非洲豬瘟加強查驗。(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今(2020)年1月正值總統大選及農曆春節假期,返鄉旅客勢必增加,為防堵非洲豬瘟入侵台灣,海關將嚴陣以待。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將在各機場及港口對自高風險地區入境旅客全面檢查託運及手提行李,並對所有進口郵包及快遞貨物持續實施100%X光檢查,民眾切勿攜帶或網購豬肉製品等動植物產品入境,以維護我國農畜產業。
關務署表示,去年春節連假期間,海關查獲旅客最常違法攜帶豬肉製品包括火腿腸、臘腸、火腿三明治、肉包、肉粽、豬肉餡餅、豬肉丸、東坡肉、燕肉、燕皮、肉鬆、肉鬆麵包、肉鬆蛋捲及肉鬆口味米果等。
中秋節也於邊境查獲大量含豬肉月餅,屬常見傳統節慶禮品及地方特產,但均有傳播非洲豬瘟等動物傳染病風險,請民眾告知境外親友返鄉時絕對不要帶回、寄回或運回台灣,讓台灣豬能平安過年。
印尼去年12月列入高危地區 旅客初犯罰20萬元
關務署強調,旅客違法攜帶豬肉製品遭海關查獲均移由防檢局裁處,該局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對自疫區入境且屬初犯者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較自非疫區入境的初犯罰鍰3萬元增加6倍多,且再犯的話,最高可罰到100萬元,海關表示,例如印尼自去年12月13日列入非洲豬瘟疫區後,自印尼入境的違規旅客即適用20萬元裁罰標準。
其中,高風險的地區包含高風險地區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蒙古、越南、柬埔寨、北韓、寮國、緬甸、菲律賓、韓國、東帝汶、印尼、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及俄羅斯。根據防檢局的統計,2018年12月18日到2019年12月29日約一年的時間,旅客攜帶豬肉製品遭罰20萬元以上的案件共計668件。
此外,關務署表示,廠商或個人進口貨物夾帶未經檢疫的豬肉製品等動物產品,無論是否來自疫區,依同條例第41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後果相當嚴重,請民眾務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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