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2/2612:05:35
發言人 陳建利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7956677-811
主旨 : 澄清工商時報102年2月26日報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2/02/26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
2.報導日期:102/02/26
3.報導內容:
(1)預計今年第1季的年營收成長率可望較去年成長5成左右。
(2)去年9月份,捷元投資湖北新勝科技,這家公司在大陸獲得APPLE正式授權經銷權...
目前累計直銷店約16~17家。
(3)捷元今年前2個月的累計營收可望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5成以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該報導對於本公司今年營收之預測,係為市場推估與媒體推測,本公司並未對外公開
財務預測,非本公司發佈之數據。
(2)捷元投資在大陸獲得APPLE正式授權經銷的湖北新勝科技經營團隊一事為正確,目前
累計直銷店:湖北12家,江西5家,共計17家。
(3)本公司財務資訊,除每月營收及各季財務報告依法在期限內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外,餘財務預測資訊依規定免對對公開。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澄清說明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