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黃愛之、蔣紀威/台北報導
爭吵多年,南山人壽的勞資關係爭議,判決終於出爐!法院判決南山人壽和業務員屬於「僱傭關係」,必須幫業務員提撥6%的勞退金,並加保「勞保和就保」,最快農曆年後,勞保局就要重罰1.4億,創下史上最高罰款。
南山人壽業務員多次上街抗議,就是因為對勞資關係的認定和資方分歧,還鬧上法院,去年12月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南山人壽敗訴,資方和業務員的僱傭關係正式確立。南山人壽工會代表藍維鼎表示,「87年就應該做的事情,到了今天已經是民國101年了,我覺得這實在是很荒謬的事情,我覺得這是一個遲來的正義。」
南山人壽聲稱自己採行的是「承攬制」,也就是業務員完成工作,例如銷售一張保單,就能換取酬勞,但不享有勞基法的保障;而法院判決的「僱傭制」,代表業務員是南山正式僱用的員工,適用勞基法,資方不只必須替員工提撥6%的勞退金,還要加保勞保。
對此,南山人壽表示,未來不排除執行承攬、僱傭雙軌制,南山人壽發言人周佳蓉表示,「南山人壽一直以來,都是採行承攬委任的制度,而且大部份業務同仁都認同,制度改變,我們需要時間來溝通。」藍維鼎則表示,「雙軌制的部份,我們認為應該要提出一個完全承攬的合約,而不是提出一個更嚴格的僱傭合約。」
南山人壽說,過去40年都是採用承攬制,所以沒有幫員工提撥勞退金,但法院判定是僱傭制,勞保局才開罰530萬,另外有1664位員工申訴,資方沒有替他們保勞保和就保,勞保局最快農曆年後重罰約1.4億,創下勞退和勞保史上單一企業的最高罰款金額,周佳蓉表示,「勞保局的來函,南山現在正在研究,也會進一步跟勞保局再溝通。」
南山人壽業務員打了第一場勝仗,不過工會表示,接下來還要為放在銀行看得到吃不到的6.8億退休金繼續奮鬥,勞資雙方大鬥法又有不少硬仗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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