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控副董事長李紀珠。(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新光金控獨立董事李勝彥在董事會中,以4大理由,包括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責以及公司放任等,反對副董事長李紀珠擔任下屆董事候選人,不過新光金控今(29)日也發出3點聲明,駁斥這個說法。
針對此事,新光金控提出3點聲明,首先是本公司認為獨立董事李勝彥反對意見所陳內容均非事實。
第二,本案經主席慎重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採舉手表決,除獨立董事李勝彥表示反對以外,其餘13名董事一致同意依原提案名單通過。
第三,本公司董事會所提候選人名單均符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至第5條等規範,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列入本公司第7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於法尚無不合,併此說明。
此外,新光金控今天晚上7點左右再度發布重訊,修正主旨為「本公司獨立董事反對1名董事候選人及本公司之嚴正回應」,而內容則與早上7點27分一致。據了解,新光金這屆要選15席董事,卻超額提名16席名單,換句話說,可能有1席會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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