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中地院判決,聯華電子表示將提出上訴。(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楊絡懸/台北報導
針對台中地院就美光公司控告聯電等人竊取營業祕密案作出之有罪判決,聯華電子(2303)12日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
聯電表示,本次DRAM製程技術的研發,乃政府投審會事先核准之專案,並為聯電以自有技術為出發點,由300多位工程師組成的研發團隊,其中多數為聯電經驗豐富的研發人員通力合作,耗時超過2年自主開發DRAM製程,且保留相關研發紀錄,期盼經此過程訓練的DRAM研發人才與研發結果能根留台灣。
除了工程師們的努力之外,聯電表示,多年累積的研發經驗及傳承,更是驅動開發的中流砥柱。
聯電強調,聯華電子是台灣第一家半導體公司,一向正派經營,尊重智慧財產權,對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與人才培養貢獻良多;聯電所有技術均為研發團隊自主研發或取得第三人授權。
為有效保護客戶包括營業祕密在內的智慧財產權,聯電在營運的每一環節皆有健全的資訊分級、存取控制及監管機制。聯電並定期對員工施予智財保護相關之教育訓練,以提升員工的法遵意識;定期進行稽核,確保員工執行業務符合公司智財權保護政策。
除前所述政策及作為外,聯電也持續引進更為縝密及先進的管理措施及系統,以期能不斷加強並完善智慧財產權之管理。
聯電認為,未違反營業祕密法,並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在上訴審中,聯電將提出本案調查及審理過程中諸多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議之處,譬如偵訊過程中有不當誘導訊問;對聯電有利的陳述未能詳實記載於調查筆錄中;電磁及其他證據在鑑識上不符規定等。
聯電堅信上訴法院若能依法並公正審酌本案證據,必能證明聯電並未違反營業祕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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