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3/1218:16:58
發言人 金仲仁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939884995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符合條款第14款
事實發生日102/03/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1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33,906,000元(每股新台幣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擬議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5,594,545元,以現金發放。
(二)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800,000元,以現金發放。
(三)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