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銀行對離職人員不發放酬金等情形持續發生,已發函請銀行公會轉請會員銀行注意,「該給的要給,不能報復性扣獎金」。(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有銀行報復性扣離職獎金!金管會今(3)日表示,銀行對離職人員不發放酬金等情形持續發生,已發函請銀行公會轉請會員銀行注意,該給的要給。
金管會今日召開本國銀行總經理第51次業務聯繫會議,由銀行局莊局長琇媛主持,邀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銀行公會)及36家本國銀行,就金管會重要政策以及社會大眾關心議題,與各銀行總經理溝通討論,5大重點如下:
第一、 強化銀行的授信資產管理以維持金融穩定。當前本國銀行之授信資產品質尚屬穩定,資本適足性也屬穩健,惟因國內外經濟及金融情勢多變,全球疫情持續蔓延、美國大選等因素之影響,所以金管會就近期對於金融市場之觀察及金融檢查發現,提出相關之監理重點與業者交換意見,例如持續強化海外暴險之控管、防範客戶以不實交易取得融資,及不動產授信應向消費者充分揭露資訊,審慎核實鑑價,以及未來將採取更精準具風險敏感度之資本計提方式。並預告將啟動監理壓力測試,以掌握銀行承擔風險之能力。
第二、 建構臺商資金調度中心。金管會表示,已於109年10月26日發布境內法人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立授信目的帳戶規定,該帳戶的開立可協助擴充臺商籌資管道,滿足其國際資金調度需求及提升臺商資金運用及調度彈性。該規定公布後,各銀行即可開辦,金管會未來將視辦理情形持續檢討,並評估後續之開放方案,以促進金融業及整體經濟發展,逐步打造臺灣成為臺商資金調度中心。
第三、 理財服務升級。為推動「引資攬才,建構國際化理財平臺」目標,金管會指出,已於109年8月7日發布「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訂定引資攬才條款,同時希望加強人才培訓以及商品研發能力提升等。
第四、 形塑誠信企業文化。金管會去年備查銀行公會所報「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理專十誡),作為銀行業檢討、修正現行各項內部控制措施之指導性規範。金管會提醒各銀行應確實依所訂期限納入內部控制作業規範,內部稽核單位並應就相關執行情形於110年第1季前完成查核,將查核結果於110年第2季前函報金管會,前揭查核結果,將列入未來金融檢查重點項目。
金管會也在會中報告國際非營利組織Group 30(G30)於2018年發布之銀行行為與文化(Banking Conduct and Culture)報告之建議,期待銀行能形塑誠信企業文化,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第五、 增進勞資關係和諧。有鑑於銀行對離職人員不發放酬金之爭議情形持續發生,金管會表示,已於109年9月21日函請銀行公會轉請會員銀行注意,各銀行對於所訂勞動契約及內部規範有關員工酬金的發放條件,除了要依據勞動相關法令辦理外,應衡平考量員工離職原因之關連性,秉持公平合理原則並落實保障員工權益,以促進勞資和諧關係。
此外,銀行業者也於會中提出相關法規鬆綁之建議,金管會已於現場逐項回應。總經理業務聯繫會議是主管機關與銀行業者面對面溝通的平臺,金管會也會參考業者意見研議開放相關措施,期許銀行配合金管會業務開放措施,同時完善風險管理,以維持金融穩定。
至於何時啟動監理壓力測試?還在討論情境,大概明年,時間也還未定,要滾動式檢討,但可以預告的是,是整體性的壓力測試,包含不動產、利率、匯率、經濟成長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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