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安署指出,雇主找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須找合法單位。(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6)日指出,今年陸續接獲新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查核發現,有部分非營利法人未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或未經勞動部認可,卻自行對外招生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導致參訓勞工與事業單位拿到無效結業證書。
職安署表示,提供勞工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的雇主責任,因此雇主在讓勞工去受訓前必須要注意辦理單位,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目前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上共計有153家合法辦訓單位,雇主可以自行上網查詢,或是透過電話詢問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或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之教育訓練管理機構。
職安署也強調,如果不幸參加到未經核可的辦訓單位所辦的訓練,該證書不僅無效,且還要重新找尋合法辦訓單位再參加一次,不僅費時又費錢。
此外,職安署也說,為提升訓練單位之辦訓品質,除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加強查核外,勞動部每年會針對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教學品質、環境設施及行政管理等事項實施評鑑,評鑑結果也會公布於「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歡迎勞工朋友及事業單位多加參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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