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圖/資料照)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大立光(3008)今(5)晨公告,與先進光電營業秘密侵權案達成和解,並撤回對先進光相關案件之執行、損害賠償請求及告訴,其他部分因涉及當事人機密,就和解內容予以保密。
先進光在2011年挖角大立光工程師,利用跳槽工程師攜帶技術資料發展製程。按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說法,此案非一般侵權案件,是先進光當初挖角公司離職員工開始竊取公司資料,整批資料盜走。
此案纏訟多年,大立光因而控告先進光侵害侵害大立光8項專利並求償140億元,2013年一審判決先進光須賠付大立光15.22億元,今年1月29日二審結果出爐、維持原判決;2月23日大立光再出招,對先進光債權提起執行假扣押,直到今日,大立光和先進光宣布和解。
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曾表示,先進光不只透過挖角公司離職員工竊取公司資料,且一而再、再而三,甚至已經離職過去的員工還向在職員工請托,要求提供後續技術資料,一直到先進光將竊取的技術申請專利,大立光才發現。
林恩平說,先進光有意和解,還透過第三方傳話,但林恩平對於先進光處理方式不滿意,認為先進光「犯了大錯,以為道歉,就沒事」,這種態度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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