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士昭表示,對岸願配合縮短我電子商務業者經營許可審批時間。(圖/記者林信男攝)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大陸同意藉由試點方式,讓台灣電子商務業者取得5成以上持股,經營中國網購事業,但部分業者對於2個月的經營許可審批時間,覺得太過冗長。經濟部次長卓士昭26日表示,已向大陸反應此問題,對方也願意盡量縮短時程,但還是會依廠商的個別狀況做調整。
卓士昭說,持股限制放寬,對台灣包括PChome、PayEasy等大型業者,是很大的利多;關於經營許可審批時間過長的問題,經濟部都有向對岸反應,大陸方面也很清楚我方訴求,願意把審批時間縮短,並盡量透明化,不過每家廠商的狀況不同,所以仍會視業者條件,調整審查時程。
對於台灣大型業者直接到對岸經營網購平台,卓士昭認為,這種經營模式較為困難,除了資金門檻高,還要考量網際網路內容供應商經營許可證的申請、申請設立公司、取得銷售許可證等問題,同時要符合大陸勞動合同法等法制規範。
經濟部商業司官員補充,台灣業者直接前往大陸經營網購平台,資金確實是相當重要的考量之一,包括人力需求、物流、金流,都會增加不少成本,和對岸業者合作時,也有許多細節問題需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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