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銀行入選第2批獲准開辦高資產客戶財管方案。(示意圖/國泰金控提供)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18)日公布第2批獲准開辦高資產客戶財管方案的銀行以及券商,計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瑞士商瑞士銀行台北分行4家銀行、元富證券1家券商入選。
金管會希望藉「高資產新財管方案」吸引台商回流,分成銀行業、證券業兩種,對象是資產淨值超過1億元以上的高資產客戶,只要獲得金管會嚴格審核及把關就可承辦更多理財業務。
銀行方面,金管會前於109年8月7日訂定發布「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並分兩批次受理銀行申請辦理本項業務,第1批於109年12月31日已核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共3家銀行開辦此項業務。
第2批次受理期間為110年2月,計8家銀行遞件申請。經書面審查,並對銀行預定主要業務負責人面談後,計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瑞士商瑞士銀行台北分行等4家銀行獲准開辦此項業務。
金管會表示,本次獲准開辦的銀行在業務規畫等較佳,並審酌其配合政府重要政策情形,及該等銀行為辦理本業務,在人才培育與配置、商品研發、報價與評價能力、客戶投資風險管理等相關資源或資訊系統之投入,提出相關具體規畫,展現其推動本項業務的理念及願景,有助提升我國財富管理產業競爭力。
證券方面,金管會前於109年9月8日修正發布相關法規,就證券商對可投資資產淨值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之高資產客戶提供理財服務進行法規鬆綁,並於109年12月底核准第1批可辦理的券商,計有元大證券、兆豐證券、永豐金證券及國泰證券4家證券商獲准辦理本項業務;第2批則是元富證券1家證券商獲准。
金管會表示,已對元富證券主要業務負責人進行面談,並於面談過程請該公司未來辦理高資產客戶理財業務,應持續強化人才培育、商品研發、行銷控管及客戶商品適合度管理等面向,金管會並將持續關注本項業務之發展情形,研議進一步開放更多元金融商品之法規鬆綁與強化風險監理之配套措施,共同提升證券商財富管理產業之競爭力。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藉由本業務開放推動我國理財產業服務升級,獲准辦理本業務之銀行可提供高資產客戶客製化解決方案,引進投資組合管理方法及集中度管控機制,透過市場研究及商品研發團隊提供多元化金融商品諮詢服務,並結合信託2.0之家族信託等服務,強化財富傳承顧問諮詢之功能。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