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對我輪胎業者擬課徵反傾銷稅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針對美國商務部對我輪胎業者發佈擬課徵反傾銷稅率,經濟部國貿局今(25)日表示,依據反傾銷稅率終判結果,正新橡膠公司為20.04%,南港輪胎稅率為101.84%,其他廠商(前兩者加權平均)為84.75%,國貿局將協助業者於聽證會因應,爭取美國作成不對我採取反傾銷措施的決定。
美國商務部於5月24日發布對包括我國、韓國、泰國與越南之「乘用車和輕卡車輪胎」反傾銷終判結果,裁定對我國銷美輪胎的反傾銷稅率:正新橡膠公司為20.04%,較去年底公布之初判52.42%為低;南港輪胎稅率為101.84%,略高於初判98.44%;我國其他廠商(前兩者加權平均)為84.75%,略低於初判88.82%。
國貿局官員指出,本案自去年底初判結果公布後,本部國際貿易局及全國工業總會數度與產業界開會研商,協助業者因應後續調查,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同步就本案進行產業損害調查,將於今日召開聽證會,預計7月5日發布產業損害最終裁定。
經濟部國貿局表示,針對前述國際貿易委員會即將召開的聽證會,除我國相關業者外,亦責成我駐美代表處經濟組以利害關係人身分代表政府出席,提出我國輸美輪胎並未對美國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之論據,盼爭取美方認同,撤回反傾銷稅率。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