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父子之爭燒到菱光董事會。(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東元電機(1504)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菱光科技昨日晚間發新聞稿指出,原定下午2點召開臨時董事會,針對鈺叡公司所提公開收購計畫進行審議程序,不過東元電機、東安投資、與光倫電子,其法人代表董事皆因故未出席因此流會,菱光呼籲下次臨時董事會董事們應盡責出席,東元也在昨日晚間回應表示,菱光科技僅於開會前一日通知,且未提供議事資料,完全不合乎現有議事規則。
東元回應指出,依公司法第204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召開應於七日前通知,且依菱光昨(29)日上午提供之會議資料顯示,菱光不同意東元/東安投資董事代表參與董事會議。但兩位董事與議程內容根本無利害關係,菱光科技卻一再濫用利益迴避操縱議事進行、並干擾法人董事權益,又公開向媒體發新聞稿,指「東安投資、東元電機等董事代表是否採用技術杯葛來影響公開收購計畫審查」,實為掩飾濫用利益迴避之事實,進行干預議事之手段。
對於東元的回應,菱光科技今日表示,根據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之規定,董事會應至少每季召開一次,並於議事規範明定之。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另外,菱光科技110年6月29日董事會,會前均有寄發開會通知書給各董事,並無不同意東元電機及東安投資的法人代表人董事參與該次董事會。
菱光指出,由於公司依法必須於15日內,完成公開收購計畫審議,委請專家提供意見,以提供股東建議,因而緊急邀集此次董事會,公司乃依法完成該有之程序,董事有責任配合。會議程序主要討論事項為,遴選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委員以及成立審議委員會,除討論事項外,流程還包含主席致詞報告,以及臨時動議,並非僅討論審議委員一案。
菱光強調,公司110年6月21日董事會,係因討論事項內的議案內容涉及承認本公司投資東元電機股份案,東元電機及東安投資(東元電機直間接百分百轉投資)應予利益迴避,故方依法請該二位法人代表人董事於該討論事項迴避討論及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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