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董事長邱純枝(圖中)回擊菱光科技「徵求委託書一切合法」。(圖/資料照)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針對菱光科技指控東元委託書書面及廣告內容虛偽不實,東元電機董事長邱純枝回嗆「一切合法」,向菱光公司喊話「切勿混淆視聽」。
邱純枝兩點澄清如下:
第一、關於菱光公司新聞稿指稱,東元公司110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並無「議案有害公司發展」,故本人等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記載虛偽不實。
邱純枝指出,東元公司於110年4月12日董事會討論菱光公司所提「轉投資事業檢討改進案」,於會前即曾諮詢專家學者及法律顧問之意見,其等一致認為,該議案要求東元公司轉投資前均須經股東會審查,已混淆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權限分配,將造成權責不清之問題,將有害東元公司治理之發展,而當日會議參考專家學者及法律顧問之意見,討論後獲得相同結論,故本人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記載反對該議案之意見,表達與事實相符之意見,何來虛偽不實記載可言?
菱光公司提出有違反公司法之虞之股東提案,東元公司董事會「考量股東提案權又為避免無謂紛爭」,故勉將該股東提案提請股東會議決;惟本人以股東地位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表示反對意見,呈現東元公司董事會所參酌之專家學者及法律顧問意見,而記載反對原因是「該議案有害公司發展」,何來虛偽不實?。
第二、菱光公司指稱,邱純枝為自然人,東光公司等未曾有董事會就菱光公司所提之「轉投資事業檢討改進案」作成任何決議,故委託書徵求資料中所謂「本公司董事會」之記載虛偽不實。
邱純枝表示,查徵求人徵求資料記載反對意見所指「本公司董事會」係東元公司,並非指徵求股東即本人邱純枝,更非徵求人東光公司等,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表示反對之意見,記載反對原因係「該議案有害公司發展」,此由前後文脈絡及菱光公司自己的主張均可證明;菱光公司新聞稿張冠李戴,指「本公司」為「本人等五位徵求人」,明顯混淆視聽,誤導大眾,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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