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指出,台電應確保核安作業品質,並提出具體防範措施,以確實督導、管理核電廠承包商。(圖/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記者吳康瑋/綜合報導
台電核一、核二廠去年底傳出圍標弊案,其中天道盟同心會分會長郭簡村,涉嫌以強迫、利誘方式,讓廠商配合自己圍標,並謀取工程利益,甚至還指揮小弟砍傷不聽話的包商,不法所得高達1億9497萬7966元。對此,原能會今(13)日指出,該承攬作業為台電依權責自行辦理的商務標案,基於主管機關立場,已要求其確保核安作業品質,並提出具體防範措施,以確實督導、管理核電廠承包商,避免影響工程品質及現場作業。
據起訴書顯示,除天道盟同心會金山分會長郭簡村串通富國營造廠商張煌懋配合其圍標土木工程以外,另一名擔任過台電公司核一之賈姓公務員,則長期利用負責小額採購及工程採購規劃、招標等向廠商索賄,士林地檢署昨日依違反政府採購法、殺人未遂、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將郭簡村、張煌懋、賈儒龍等人提起公訴。
原能會指出,雖台電工程採購非原能會管制權責,但基於核能安全主管機關立場,仍對工程採購案件可能影響核電廠安全及品質作業一事相當重視,因此督促其提出具體防範措施,以避免影響工程品質及現場作業的推行,此外,也應確認承包商專業技術能力、資格符合要求,以及落實其現場作業情形之監查與管控。
原能會表示,國內核電廠陸續進入除役,面對除役長期作業相關的專業技術及人力需求,台電須依照除役計畫各階段任務進行滾動式檢討,並強化內部管理和包商管理,推動除役工程如期如質完成。原能會作為核能安全管制機關,將持續秉持核安第一的原則,依專業精神及核安守護職責,嚴格執行核能安全監督管制,為民眾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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