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發展署推出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補助計畫開始受理申請。(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因應我國人口負成長及高齡化現況,為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或退休後重返職場,促進事業單位留用將屆退的員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自110年10月4日起第2次受理110年度《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及持續受理111年度《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每一雇主每年最高可申請50萬元。
為鼓勵雇主協助屆齡退休的64歲中高齡員工辦理或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服務等退休後再就業準備相關措施,為員工做好退休準備,事業單位可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諮詢費用或講師鐘點費等相關補助,也可與多個事業單位聯合辦理申請,每一雇主每年最高可申請50萬元。
另外,雇主若是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65歲)員工,111年度《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自110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雇主需符合留用民國46年出生之員工達30%、年滿65歲後繼續僱用達6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等條件,前6個月每月補助1萬3千元,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萬5千元。
舉例來說,甲公司於111年滿65歲員工有3人,公司經評估後預定繼續留用1人,則甲公司預定留用比率達33%,已超過規定之30%,即可就近向公立就業服務據點提出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鼓勵及支持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就業,提供各項獎助津貼及措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設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服務」專區,相關補助計畫內容及申請表單都可至專區下載,也可向勞動力發展署委辦的中高齡者就業補助計畫彙管單位02-7737-8077、7737-807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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