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獎的雲端發票。(圖/翻攝自財政部官網)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財政部今(28)日公布110年11-12月期雲端發票專屬百萬元獎中獎清冊,其中有一筆不給獎發票。財政部指出由於買受人是「未辦理登記擅自營業的營業人」所以註記暫緩給獎;據了解,國稅局已認定買受人身分是營業人,因此在給獎範圍之外。
財政部表示,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共11種發票不能給獎,其中一種是「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但只要花錢的買方不是條文中的這幾種身分,也沒有違反其他規定的話,就算是打了統編的發票,也能順利領到獎金。
財政部說明,像是人民團體、私立機構及執行業務者(律師、會計師、記帳士事務所)等,都是有編配統一編號的扣繳單位,就算發票打了統編,中獎還是可以領。目前這筆蝦皮購物不給獎的發票,因為國稅局已查到是沒辦登記的營業人,所以很可惜的不能給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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