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建議社會新鮮人看看去年年收有無超過31.3萬,沒超過的話,和父母一起報更有利。(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去年6月大學畢業,7月開始工作的新鮮人,今年首次報稅,不少民眾有疑問「可以跟父母合併申報嗎? 還是要自己獨立申報?」國稅局說明,去年初入社會新鮮人可以善用最後的學生身分,只要去年沒賺超過31.3萬元,選擇給父母扶養、合併申報,不但自己免繳稅,還能讓父母省稅;如超過31.3萬元,就選獨立申報,會用到自己的標準扣除額12萬,但不能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萬元」。
國稅局表示,由於社會新鮮人,上半年還有學生身份,只要去年沒賺超過31.3萬元(免稅額8.8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萬元),選擇跟父母合併申報(算給父母扶養),除了自己免繳稅,還可以當父母的扣除額,省下不少稅。如果以新鮮人以上班6個月計算,等於月薪要超過5.22萬元,才適合自己獨立報稅,不然都是跟父母合併報有利。
在撫養父母的部份,國稅局說,若父母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沒有所得,就可以給子女列報撫養,但要注意如果父母本身有收入且是高收入,那列報扶養就不划算,只會讓子女變成適用高稅率來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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