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高齡者被金融剝削,金管會祭10大招。(資料照/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為了防止金融業者亂賣商品給高齡者,金管會保險局、銀行局今(29)日祭出10大招,保險局從(KYP)、自招攬及核保面強化充分瞭解客戶(KYC)以及強化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3大措施加強高齡者消費保護;銀行局則使出7項。
在強化投資型保單資訊揭露面,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輝指出,保險業就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之客戶均應提供建議書,且建議書於試算揭露各保險年度保單帳戶價值部分,應遵循相關規定;另外,保險業對65歲以上或為身心障礙者之投資型保險商品客戶,應提供有利其閱讀銷售文件之友善措施。
考量保險業辦理保險商品設計與要保文件、資訊系統之變更、教育訓練等前置作業,均需相當作業時程,因此,對上述保險業KYP及KYC強化措施之相關規定,將給予作業緩衝期,明定今年10月1日施行。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則根據自律規範表示,未來銀行業者對於65歲以上高齡客戶所應採取7項措施,如下:
第一, 採取合宜措施,以瞭解高齡客戶業務往來需求。
第二, 建立協助高齡客戶表達其需求之機制,包含可記錄及查詢該等客戶之需求。
第三, 建立高齡客戶申訴案件資料庫,定期審視高齡客戶申訴資料與處理情形。
第四, 提供高齡客戶投資型金融商品交易服務時,應有妥適之適合度評估機制。
第五, 採取高齡客戶能理解之溝通方式,說明相關資訊。
第六, 制定櫃台人員對高齡客戶異常金融交易行為之應對保護措施。
第七, 建置員工服務高齡客戶之金融友善教育訓練計畫等。
針對建立申訴資料庫,童政彰補充,銀行須把高齡客戶申訴案件透過資料庫的建立,避免相同態樣發生;並提醒每位高齡長者需求不一樣,金融從業人員就必須要有相關銷售,過去有發生過的爭議是,高齡長者買到天期長的金融商品,主要是希望退休之後有穩定的收入,但有可能因急用必須提前解約,但處罰條款很重,業者須做適度評估。
童政彰指出,考量自律規範發布後,銀行內部規章及資訊系統仍須配合調整之時程,因此給予銀行6個月緩衝期,即銀行應於2022年9月底以前完成相關內部作業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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