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扶養可以節稅。(圖/Pixabay)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來臨,別忘了報扶養可以節稅!財政部指出,今年5月報繳110年度所得申報,每個人享有免稅額 8.8萬元,如有扶養屬滿70歲的直系尊親最高還可扣13.2萬元,但要注意,不是報越多人越好、也不是人人都能報,為避免報錯還要補稅,建議民眾要把規定搞清楚。
▲財政部製作可列報扶養抵扣稅的「秒懂圖」。(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說明,有4種類形的親屬可以列報扶養:
一、直系尊親屬
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
未滿60歲:因無謀生能力而被扶養
二、子女
未滿20歲:可直接列報
年滿20歲: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被扶養
三、同胞兄弟姊妹
未滿20歲:可直接列報
年滿20歲: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被扶養
四、其他親屬或家屬
未滿20歲:同時符合2條件
①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
②互負扶養義務,且確實有扶養事實
年滿20歲:符合上述2條件,還須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被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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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什麼是「無謀生能力」?財政部說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算:
一、因身體/精神/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取得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二、符合長照扣除額規定,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四、所得不超過基本生活費(110年度為19.2萬元)、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限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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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附證明文件表格下載:https://reurl.cc/KpW5Vg;個案也可洽戶籍地國稅局,或打0800-000-321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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