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用空檔時間休息滑手機,被主管看見。(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為了更有制度地管理公司,雇主會制訂許多獎懲規定,其中又以「扣薪水」為最常見的手段之一,一名物流人員抱怨,上班的休息時間不固定,趕貨的時候無法照著公司的規定休息,有次好不容易有時間休息,怎料被主管看到自己在滑手機,薪水就被扣了2000元,讓他很傻眼。
原PO在臉書「靠北老闆/主管2.0」發文,在物流公司上班,負責管理貨物,雖然公司有休息時間,但趕貨忙碌的時候,無法照著公司規定的時間休息,只能趁空檔時間小憩一下,有次他好不容易有時間休息,剛拿出手機要滑時,主管剛好經過並丟下一句「上班不能用手機,扣2000元」。
原PO以為主管只是講講而已,沒想到本月收到薪水時,真的被扣了2000元,讓他覺得很傻眼,「本以為是嚇唬我而已,我一天薪水都不到1000塊勒」。
貼文一出,網友們狂喊「檢舉」,「休息時間扣薪?快找管道申訴!」也有人建議他,「案時間休息就好」,「就照公司時間休息啊,何必跟錢過不去」、「那下次休息時間到就休,不管有沒有趕貨」、「該休息就休息,多做又沒多錢」。
根據勞基法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即使員工犯錯,根據勞基法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在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還沒確定前,雇主也不能擅自扣薪水作為違約金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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