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投資紫光「延遲輸入重訊」,證交所開罰15萬罰金。(資料照/記者林振民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鴻海遭證交所罰15萬!證交所今(28)日表示,鴻海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規定,故處以15萬元,並函知鴻海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鴻海子公司工業富聯,透過不斷轉投資成為新紫光集團股東,此投資案因涉及敏感的赴中投資,且鴻海在程序上先斬後奏,引起投審會關注,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本應嚴格審查、針對明顯的違法事實更應依法懲處。
由於延後輸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證交所經查,鴻海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故對其開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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