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6/2521:16:15
發言人 潘靜儀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111330
主旨 : 本公司102年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2/06/2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焦佑衡
董 事: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焦佑倫
董 事:于鴻祺
董 事: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詹東義
董 事:木下嘉隆
董 事:林嘉星
董 事:珒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盧超群
獨立董事:呂禮正
獨立董事:郝海晏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無損及本公司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102年6月25日股東會,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 焦佑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一、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董事
二、瀚宇精密科技(江陰)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一、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 江蘇省江陰經濟
開發區 二、瀚宇精密科技(江陰)有限公司 江蘇省江陰經濟開發區澄江東路9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一、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 生產多層印刷電路板及相關零部件、
銷售自產產品 二、瀚宇精密科技(江陰)有限公司 研究、開發、生產柔性線路板、
銷售自產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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