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推動有線電視106年起分組付費示意圖。(圖/NCC)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7月3日表示,未來106年有線電視施行分組付費後,除訂戶享有更低廉的費率與多元選擇權外,同時也將修法讓有線電視產業內之上下架機制更加健全,讓民眾更有機會觀看到想收視的頻道。NCC同時也決議確認民國106起開始執行的分組付費標準不會改變。
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106年起基本頻道將區分為1組基本普及組,與3組以上基本套餐組,基本普及組收費上限為每月新臺幣200元。系統業者在基本普及組中須播出包含法定必載、指定必載、公用、自製、頻道表專用頻道等至少11個頻道。
基本頻道套餐組,每組收費上限為每月新臺幣130元,且各基本套餐組費用總和不得超過新臺幣300元,訂戶可選擇其中任何一組,也可直接選擇付費頻道,擁有「看多少、付多少」的選擇權利,走出目前因成批訂價(俗稱大碗公)模式下,無從根據本身需求付費收視的困境,享有因數位化所帶來的數位紅利。為確保訂戶收視權益,規劃案亦規定未來基本普及組與基本套餐組頻道數量之總和,不得少於現行類比基本頻道之總數量。
NCC強調,規劃案僅規定基本頻道收費上限,地方政府仍將從實審定各地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費率。依過去地方政府費率審議經驗,核定之基本頻道收視費多低於上限,所以訂戶很可能以不到新臺幣500元的價格,就能享有目前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服務。
經NCC委員會議討論後,認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者在數位化後,將取得更多的頻寬,得以提供寬頻上網、語音、付費頻道及計次付費節目等服務,並透過靈活之行銷規劃,創造更多之營收,使消費者享有更價廉質優之服務。另外,頻道業者可運用此一機會調整體質,創造自我產業價值,NCC亦著手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開放付費頻道播出廣告,並讓取得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業者擁有公平上架議約權,規範系統業者若無正當理由不得對頻道業者上架給予差別待遇,以此強化有線電視上下游產業健全發展。
NCC表示,本規劃方案將改變行之多年的有線電視產業運作模式,故盡早公布規劃案以利業者及早調整因應;另將與文化部共同努力,讓本土優質頻道持續製播滿足訂戶需求的節目,並持續檢討相關法規(如:已開放置入性行銷與節目冠名權),為產業挹注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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