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圖/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高兆麟/台北報導
2022九合一選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在11月26日舉辦,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有虧損等6大情形,不能辦理政治獻金,同時企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可依政治獻金法第19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9條規定,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以不超過所得額10%,總額不超過50萬元範圍內,列報捐贈費用。
台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如有下列6大情形,依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20%的民營企業。
二、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的廠商。
三、政黨經營或投資的事業。
四、與政黨經營或投資的事業有巨額採購契約,且在履約期間的廠商。
五、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六、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
台北國稅局指出,上述營利事業有累積虧損之認定,依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2項規定,係以營利事業前一年度的財務報表為準,呼籲各公司捐贈政治獻金時,除應符合政治獻金法相關法令規定外,並應取得並妥善保存受贈單位所開立符合監察院規定格式的收據,作為列報費用證明,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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