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7/1416:32:42
發言人 李校德 發言人職稱 特助 發言人電話 21811667
主旨 : 更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部份資料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2/07/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7/14
2.公司名稱:金麗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券交易所指示修正本公司年報封裏、第3~4、12~14、16、27、
30~32、79及111~114頁資料
6.因應措施:更正後之101年度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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