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因間接投資大陸紫光集團有限公司,被投審會開罰1000萬元。(圖/視覺中國)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鴻海(2317鴻海)19日晚間發布重大訊息指出,鴻海間接投資大陸紫光集團有限公司,因未先經審議委員會(投審會)許可,因此被罰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
鴻海表示,鴻海大陸地區投資事業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興微(廣州)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興微基金」),而間接投資紫光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紫光公司」)然未事先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下稱「投審會」)許可,因紫光公司股權是透過興微基金間接取得,該基金投資管理及營運均係由基金管理人決策,鴻海不具主導投資決策之權利,非故意未事先向投審會申請許可,投審會依相關規定對鴻海處予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
鴻海表示,已於111年7月19日遞交主動陳報書,投審會調查期間,充分配合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且於111年12月16日公告興微基金已全數處分對紫光公司之持股。處分後,鴻海已無任何對紫光公司持股。
鴻海指出,罰鍰金額占公司111年自結合併營業收入0.00015%,對本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無重大影響,未來將加強法規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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