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報稅應檢附文件須注意繳交期限。(圖/翻攝自財政部)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網路報稅的民眾注意!財政部今(6)日發出一封「有聲音」的通知信,提醒民眾,所得稅申報雖然結束,但網路報稅的朋友們,如有應檢附文件尚未提供給國稅局,請注意繳交期限,以免權益受損。
財政部指出,申報綜所稅如有修改從國稅局查得或申報系統下載的資料,且未於5月31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上傳系統,需列印「附件寄送信函封面」,以及「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https://efile.tax.nat.gov.tw/irxw/indexRpt.jsp),併同單據申報表中所列項目文件,在6月12日前寄至戶籍地國稅局或送至就近任一國稅局代收。
申報營所稅,若採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或其他須檢附文件的申報案件,請將會計師簽證報告書、申報書相關頁次及其他附件,6月30日前以紙本或光碟寄(送)至所在地國稅局,或6/29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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