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明年7月上路,地方可加碼稅率,最高可達6.24%。(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6)日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未來課徵囤房稅將從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非自住宅稅率由現行1.5%至3.6%,調升至2%至4.8%,預計明年7月上路,2025年5月開徵,財政部表示,依據地方稅法通則規定,縣市政府在4.8%基礎可調高「最多3成」,最高可達6.24%。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有3大重點。第一,「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歸戶」;第二,法定稅率從1.5%至3.6%,調升成2%至4.8%;第三,全國各縣市都須推動囤房稅率。
細部稅率區間由地方政府訂定。依據「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地方政府可在房屋稅法定稅率上限30%範圍內,調高房屋稅徵收率,意即未來地方政府可在4.8%的基礎上調高3成,最高可達6.24%。
財政部部長莊翠雲今日在行政院會記者會上說明此次調整目的。她說,並非增加政府稅收,而是要將房屋稅做合理調整,首先,減輕單一自住租稅負擔,其次是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再來是合理化房屋持有稅率;在稅收方面,粗估每年整體稅收會增加26億。
至於26億是用什麼條件計算?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補充,僅是初步預估,還是要看各縣市級距如何訂定,目前數字是參考台北市作法,目前台北市採全數累進,2戶以下適用2.4%,3戶以上為3.6%,僅有2個級距,新制上路後將再往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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