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熱絡,金管會提醒內部人短線交易留意「歸入權」,去年還有74件未結案。(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股市大好之際,部分上市櫃公司的內部人,及其配偶甚至未成年子女很容易忽略相關規定買、賣股票,又沒有依規繳交獲利,金管會今(20)日提醒短線交易需注意法律遵循的規定。
內部人即上市櫃(含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之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57條及第62條第3項準用第157條規定,於6個月內取得再賣出,或賣出再買入自家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因而獲有利益者,必須將利益歸還公司。
金管會今日統計,自1994年下半年至2022年下半年度止,應行使歸入權案件共計9,172件,截至今年度第2季執行情形,結案總數9,092件,總結案金額50.6億元。
其中,去年度應行使歸入權案件 281件,金額7,671萬,已結案件207件,金額2,968萬餘元,還有74件未結案,金管會官員提醒,內部人要進行「歸入權」的動作,把獲得的利益交還給公司就算已結案,如果公司還在追索當中,就是未結案。
金管會也呼籲各上市櫃公司董事或監察人行使歸入權,提醒內部人要繳交獲利,就算已經離職也要吐回,如果不吐還,公司要提起訴訟。
官員也指出,2021年股市熱絡,金管會表示,當年應行使金額2.1億元,但去年股市冷卻,應行使金額下降為7,671萬,但今年股市又回溫,金管會重申,各上市櫃公司內部人買賣所屬公司股票前應留意相關規定。
至於相關規定行之有年,卻還是有許多內部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誤觸規定,官員表示, 為促使他們更進一步瞭解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相關法令規定,會再加強宣導,目前證交所、櫃買中心每年均於北、中、南各地舉辦多場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上市櫃(含興櫃)公司內部人可於前揭2單位網站獲悉相關說明會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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