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想趁老闆出差時提離職。(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該怎麼勸同事?一名女網友發文表示,同事最近想趁著老闆出差時遞辭呈,但她擔心對方從此在該產業「黑掉」,且此舉恐怕造成眾人麻煩,因此苦苦相勸,大家有什麼方式可以讓這位同事等老闆回來再走人?貼文曝光後,引發底下網友討論。
女網友在Dcard上,以「同事想突襲離職怎麼勸」為標題發文,提到她有個同事最近想趁老闆出差時提離職,因為對方認為自己有理,所以覺得只要交接完就可以直接走人。她透露兩人的工作性質接近,所以心想同事一離職,肯定會是她要接手對方工作。
原PO接著說,同事打算用LINE提離職,要讓老闆措手不及,而她則苦苦相勸,說此舉恐怕會在該圈「黑掉」,而且比較好的方式應該是等老闆出差回來再交接,不然其他同事也會感到困擾。
▲原PO和同事的工作性質相近。(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同事聽聞後則堅持不怕黑掉,因為有問題的是公司,至於交接部分,則自認做得完美。對此,原PO便求問,有什麼方式可以勸同事等老闆回來再走嗎?
貼文一出,底下網友紛紛回應,「如果符合勞基法規定的預告期,那他要離職是他的權利啊」、「是多小可以黑掉,拜託有這種想法可以醒醒嗎」、「同事沒交接好,理論是老闆要煩惱的事,你就做好自己的事就好」、「你怎麼會怪你同事而不是怪你老闆和公司呢?你同事離職完全符合勞基法」、「人家要走是他的自由,人手不足是你們公司的問題,以後你離職真的會為公司考慮這麼多嗎」。
根據「勞基法」第15、16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超過3年者,勞工滿3年即可終止契約,但應在30天前預告雇主。如果是不定期契約,勞工若欲終止契約,工作3個月以上但未滿1年者,要在10天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但未滿3年者,要在20天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要在30天前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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