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國內ETF熱銷,統一台灣高息動能(00939)、元大台灣價值高息(00940)兩檔ETF募集逾2310億元資金,投資動向引市場熱議,金管會今(27)日提出4大風險示警,強調「ETF並非穩賺不賠」,呼籲投資人了解商品特性與投資風險。
金管會統計,截至113年2月底統計資料,目前已有227檔證券投資信託ETF掛牌交易,規模達新臺幣4.2兆元,顯示ETF已成為國人理財之主要商品之一。金管會表示,民眾投資ETF應先熟悉各種類ETF的產品特性以及注意相關風險。
1、不能取代定存
金管會表示,ETF並非定存替代品,常見風險包括市場風險、折溢價風險、集中度風險等,市場風險即ETF價格會受到市場變動影響。
ETF投資標的主要為指數成分股,若成分股價格下跌,ETF價格也可能跟著下跌而影響投資人報酬。
2、折溢價風險
因ETF與一般基金交易方式不同,有初級市場淨值和次級市場市價差異產生的折溢價情形,買到高溢價ETF的投資人就可能因溢價收斂而造成虧損。
3、集中度風險
集中度風險是指ETF集中投資於特定產業而衍生的集中度風險,特定產業可能因產業的循環週期或其他因素導致價格劇烈波動,而使ETF價格受到影響。
4、配息成本波動風險
訴求高配息頻率的ETF,可能須承擔較高的交易及配息成本,且配息情形係由經理公司依據實際基金收益情況,決定是否分配收益以及決定當次分配金額,故每次分配金額並非一定相同,因此投資人可能承受配息金額波動的風險。
金管會指出,ETF相關投資風險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揭露,投資人申購ETF前宜詳細閱讀基金公開說明書,謹慎思考自身投資需求與風險承受能力,並充分瞭解ETF的風險及特性。ETF相關資訊可至投信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開資訊觀測站、基本市況報導網站等網站查詢。
金管會提醒投資人注意基金(包括ETF)投資有賺有賠,任何投資均有風險,希望投資人養成正確理財觀念,考量自身能力,且充分評估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再進行適度理財。此外,近期網路上出現借款投資或將持有之ETF質借再投資等相關資訊,金管會提醒投資人應審慎評估自身償還貸款的能力,並避免過度擴張信用而承擔過高的風險,甚至導致無力償還債務。
金管會將審慎中立監理ETF市場,持續強化資訊揭露透明及完整度,加強業者廣告行銷等銷售規範,並請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買中心建立相關風險監控機制,促進ETF市場健全發展並保障投資人權益。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