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即將到來。(圖/記者鄭遠龍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5月綜所稅申報腳步逼近,財政部將在4月26日(星期五)開放線上查調所得,會計師建議,第一次申報的「報稅小白」應先釐清申報觀念,避免誤踩報稅地雷。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整理出4大報稅小白最容易誤解的觀念,提醒納稅義務人不要以為自己所得低就不報稅,這樣反而有可能錯過退稅的空間。
另外,有不少報稅小白被爸媽拿去當「人頭戶」借名理財,歐陽泓也提醒,這種情況在報稅時很常遭遇到綜合所得稅、贈與稅、房地合一等多項稅負困擾;另外,年輕人瘋買ETF也會視投資標的與種類有申報所得稅的空間,提醒報稅小白看仔細。
Q1:申報和繳稅一樣嗎?
A1:不一樣,我國綜合所得稅是所得總額扣掉免稅額、扣除額後的所得淨額,依照稅率計算應該繳的稅款。
如果所得總額在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合計數以下(112年為單身21.6萬元、有配偶者為43.2萬元),表示這位個人經計算一定不會有要繳的稅款。因此依照所得稅法第71條第3項規定,可以不辦理結算申報,目的是簡化申報的行政程序。
Q2:沒有工作,能退稅嗎?
A2:台灣的稅負制度是採預先扣繳的設計,意即政府就某些所得已提前預收了稅款,然而若在結算年度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後發現預扣稅款>應納稅額,此時即會以退稅的方式將稅金歸還於人民。
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退)稅額=應納稅額-1扣繳稅額-2可抵減稅額
符合以上條件者即可能可以獲得退稅機會,惟需提醒的是,要報稅才能申請退稅,所以無論年所得有沒有達到免繳所得稅標準,都應進行所得稅申報,才可拿到退稅金。
舉例來說,如果某甲沒有工作但有房產出租給公司,公司支付租金給某甲時,已經依法預先扣繳了稅款5萬元給政府。而當年度某甲的租金收入扣掉免稅額、各項扣除額等,並沒有應納所得稅。則某甲必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並且依前述方式計算應退稅額5萬元,才能獲得退稅。
Q3:爸媽借名理財,有什麼課稅風險?
A3:所謂「借名登記」,即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
實務上常見父母把不動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但實際的使用權與其管理都還是父母,孩子只是名義上的所有人。可惜世事難料,不論是有其他資金需求而需處分借名登記之財產,或者因子女不孝而欲將借名登記財產予以收回,均會產生財產所有權的移轉而產生不同的稅務風險,以下就常見的案例進行稅負相關之簡要說明:
Q4:買ETF,要報稅嗎?
A4:購買ETF要進行申報的項目主要為配息,ETF配息是否課稅有兩大重點,首先,必須確認ETF標的在國內或國外,國內者須計入綜所稅5%~40%或分開計稅28%,國外者則計入個人基本稅額之計算。
其次,ETF的配息來源(可參考對帳單或收益分配通知書)主要包括股利所得、資本利得及平準金,其中只有「股利所得」需要課所得稅(資本利得屬證券交易所得,目前停徵;而平準金本質為本金,因非屬所得故無相應租稅負擔),但由於股利併計綜所稅時可折抵稅率為8.5%,故若可抵減稅額大於應納稅額,可能有望取得退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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