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財經中心整理
權證商品在主管機關、發行券商及證交所多年的努力下, 近年來已逐漸成為投資人使用的投資工具,其以小搏大的特性吸引投資人,也促成權證市場交易日趨活絡。當投資人買進權證後,如權證進入價內具有履約價值後,常常會起心動念,想把獲利放進口袋,到底要申請履約較有利?還是在市場上直接將權證賣掉比較好?
證交所表示,投資人購買的權證進入價內,具有履約價值時,若為美式權證,投資人可在權證存續期間的任何時點申請履約,若為歐式權證,則只能持有至到期日當天才可履約。
所以美式權證較歐式權證具彈性,即當權證價格不能合理反應標的證券價格時,投資人可以隨時將具履約價值的權證申請履約,其選擇條件對投資人較為有利,因此,條件相同的美式權證價格較歐式權證為高。
一般來說,把權證直接在集中交易市場賣掉賺取價差,會比向券商申請履約簡單划算。主要是因為權證的價值包括內含價值及時間價值,投資人申請履約,進入結算程序,只會拿到內含價值,也就是標的股票收盤價與履約價的價差,等同於放棄時間價值。
另外,如係認購權證採證券給付類型者,由於申請履約時投資人需先存入履約價款,手續相對繁瑣,除非權證已具深價內導致流動性不佳,在集中市場賣出不易,大部分情況下一般投資人會直接在市場上賣出,比較划算方便。
證交所再次提醒投資人,由於權證係具槓桿效果之投資工具,使用權證可以達到以小搏大的投資效果,但買賣權證前宜先瞭解權證種類及履約條件,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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