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11/0613:36:34
發言人 張偉明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室執行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8943447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召開法說會相關內容
符合條款第12款
事實發生日102/11/13
說明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02/11/1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11/1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5號(本公司企業總部一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說明一百零二年第三季營運結果。
2.報告品牌業務近況及公司願景。
5.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