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負責人胡亦嘉。(圖/資料照)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
泰山(1218)前董事長詹景超任內以36億元買下街口支付(簡稱街口)4成股權,遭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交易無效命令返還36億元,不過今(3)日傳出法院假扣押執行發現相關帳戶「接近0元」,泰山不排除聲請管收街口創辦人、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對此胡亦嘉在臉書上開砲下下17字,直轟「幻想所有人都要逃亡」。
▲街口負責人胡亦嘉發聲。(圖/翻攝胡亦嘉臉書)
胡亦嘉臉書上指出「只有逃亡的人才會幻想所有人都要逃亡」再引市場側目。
泰山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為阻止市場派龍邦集團,賣掉轉投資的金雞母全家(5903)便利商店股權,轉而以近36億元買進「街口支付」4成股權;隨後泰山經營權易主,新團隊以街口支付交易案程序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今年5月獲法院判決交易無效,法院今日執行返還程序發現款項異常。
街口金科也發出7點澄清:
1. 訴訟尚在二審程序,未有定讞:本案目前仍在進行二審審理,法院尚未做出最終判決,媒體卻未經查證即報導,已嚴重誤導社會大眾。
2. 未盡查證的誇張報導,對我方造成重大損害:媒體使用誇大標題與戲劇化內容,嚴重混淆視聽,不僅造成社會不安,也對街口品牌聲譽造成重大傷害。
3. 街口金科全力配合法院程序,並已提起上訴:我們尊重司法程序,已依程序上訴二審,盼法院依法還我公道。
4. 關於簽約日資訊揭露問題:雙方於 2023年5月6日簽訂街口與泰山公司合約,並由泰山至證交所記者會公開說明。但法院一審指出信息直到5月8日才公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此與事實不符。
5. 關於股東持股登記之爭議:街口金科股東名冊中,泰山公司早已為股東。登記延遲係由泰山公司處理,非如某些媒體報導所稱「一張股票都沒拿到」。
6. 關於查證義務與董事會流程:法院一審理由罔顧實務常識,指街口金科未要求提供董事會會議記錄與股東會議資料,認定未善盡查證義務即判案無效。此等流程,在被投資或併購實務中並非常態,亦非必要條件。
7. 關於董事會合法性爭議:簽約當時,泰山公司董事長與法律顧問、會計師事務所代表等均在場,並同步於證交所公開記者會說明。若當時質疑董事會決議程序,理應即刻提出,卻於事隔迄今方稱董事會違法欲導致合約無效,此種邏輯若成立,幾乎任何簽約都可能後設置障礙,令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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