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對於中信買兄弟象,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目前還沒有一家金融機構赴金管會申請要購買相關職棒,若以贊助的方式,金管會將朝向是否對金控、金融業有正面效果來考量,若以大股東資金購買,將考量其適格性。
立法院財委會今(27)日審議「保險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曾銘宗受邀出席會前受訪時作出以上回應。
兄弟象以4億元轉賣,原本呼聲最高的麗寶集團出局,傳出由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以4億元的價格取得,為中信集團時隔5年後,再度重回職棒。
對此,曾銘宗表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家金融機構來金管會申請要購買相關職棒,若以贊助的方式,金管會將朝向對金控、金融業有正面效果來考量,若用廣告費支用,則必須對金控、銀行有正面效果,才合適用廣告費來列置。
若中信集團以基金會的方式買下兄弟象?曾銘宗說,據金管會了解,初步方式沒有要用基金會的方式,即使也要用基金會購買,基金會的主管機關也要查核其相關資金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至於兄弟象未來使用「中信」是否等於金融業,曾銘宗表示,除非該支球隊使用「中信金控」或「中信銀行」的名字,且「中信」集團不只涉及金控、銀行。
曾銘宗進一步指出,若假設是使用大股東的資金購買,基本上大股東對金控、銀行有實質影響力,金管會將考量該大股東對金控、銀行的影響,需考量其適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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