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台彩今(7)日表示,102年12月份為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達75.19億元,總計第3屆公益彩券發行期間自96年1月至102年12月底,累積政府公益彩券盈餘達1,639.55億元,依規定分配其中50%供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及慈善活動、45%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其餘5%則挹注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台彩表示,102年12月份單月為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為75.19億元,其中37.59億元分配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供辦理社會福利及慈善活動之用(至102年12月底,累計819.77億元)、33.84億元分配至國民年金(至102年12月底,累計737.80億元)及3.76億元分配至全民健康保險準備(至102年12月底,累計81.98億元)。
102年12月份政府公益彩券盈餘是以刮刮樂第355、357、359期及第361~386期、大樂透第102000100至102000108期、威力彩第102000096至102000104期、四星彩第102000288至102000313期、三星彩第102000288至102000313期、38樂合彩第102000096至102000104期、49樂合彩第102000100至102000108期、39樂合彩第102000288至102000313期、今彩539第102000288至102000313期以及賓果賓果第102068113至102074437期、樂線九宮格第102000288至102000313期的銷售總額為計算基礎。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