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排華暴動造成當地台商莫大損失。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經濟部21日表示,為彌補受災台商損失,越南政府已提出進口貨物免稅及原物料加值稅減免、展延稅務申報及稅金繳納最長可延至2年、督導保險公司針對台商損失預付賠款,以及受災期間員工薪資由社保基金給付等6項補償措施。
由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帶領的經濟部「關懷越南台商訪問團」21日抵達越南,拜會平陽省台商會會長蔡菀真及幹部等20餘人,並與越南台灣事務委員會主席武進祿特見面。
經濟部說明,據武進祿轉述,越南總理阮晉勇已針對排華暴動事件,提出包括進口貨物免稅及原物料加值稅減免、展延稅務申報及稅金繳納最長可延至2年、督導保險公司針對台商損失預付賠款、簡化雇用外籍勞工入境簽證與外籍幹部工作證程序和條件,以及受災期間員工薪資由社保基金給付等6項補償作法。
經濟部強調,為表達越南政府對台商的重視,武進祿會同越南計畫投資部副部長陶光秋、平陽省副省長陳文男等人,陪同沈榮津一同訪視受損台商,了解台商需求,並給予協助。
經濟部認為,排華暴動使台商遭受莫大損失,是否繼續留在越南投資,取決於越南政府的處理態度,補償措施應有明確細節與實施期程,例如暴動期間員工薪資給付補償、保險理賠程序簡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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