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今(12)日公布「正式版」房地合一稅制,將以2016年1月1日為界線,若當日起出售手中持有未滿2年的房地,將課稅30%,直接取代奢侈稅;持有滿2年的房地,即使屆時新制已上路,仍可沿用房地分離的舊制課稅。至於新制實施後才取得的房地,未滿2年出售一樣課稅30%,超過2年則課稅17%。
張盛和也提到,未來個人出售房地,只要符合自用規定、連續持有6年者,出售房地總價在新台幣4,000萬以下可適用免稅優惠,但6年內以1次為限;若出售第二戶自用住宅,則可適用重購退稅,買價高於售價(小換大)者全額退稅,買價低於售價(大換小)者則按售價比例抵退稅。
另外,企業若出售房地,課稅範圍(條件)和個人一樣,但一率適用17%稅率。若長期持有,無論是否自用、個人或企業,第三年起,每年可減徵4%,最高減徵80%,但只持有土地者,減徵率將只剩一半;非國內居住者(無論個人或外資企業)一率課稅30%。
「如果人家賠錢都不管,賺錢卻要課稅,比較不合理」張盛和說,因此個人出售房地若賠錢,虧損部分可在往後3年內的房地交易所得中扣除;企業虧損則比照現制,可後抵10年。
財政部預估,第一年將有5,251戶受影響,僅占全國房屋戶數的0.06%,換句話說,房地合一上路後首年,每1萬戶中,僅6戶會被新制課到稅。
至於外界認為房地合一稅持續放寬、退縮等說法,張盛和強調,今天才是財政部第一次對外說明,是真正的「方案」,過去都還只是方向而已,「所以沒有所謂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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