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今年前三月每月平均加班8.3小時,避免工作量大工作超時,將實施投遞工作衡量機制。(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根據中華郵政資料統計,中華郵政去年外勤人員每人每月平均加班時數為9.28小時,104年前三月每月平均加班8.3小時。為使工作更有效率且公平合理,中華郵政也預估今年6~7月將實施投遞工作衡量機制。
根據勞動部的稽查統計,中華郵政員工超時未給加班費,佔整體違規的4成多,簽退假打卡也佔了2成多。勞動部表示,雇主須依法逐日核實記載勞工出勤時間,加班也是看出勤時間,勞基法沒規定雇主可按數量、重量計算加班費。如公司有違法加班、不發加班費或假打卡情事,勞檢單位可依法處罰。
中華郵政則強調,已嚴格要求轄屬各局,對投遞人員若有逾時工作、假日值勤等情形,均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加、值班,或依同仁意願給予補休。有關投遞單位的工作量標準,是於101年8月由各投遞單位逐段訂定。
中華郵政認為,每個人的工作速度不一,工時和工作量未必相符,目前已經產生「郵件量下降,但加班時間上升」的不合理情形,特別是新進人員最常發生。因此,為使該標準更趨近公平、合理,目前正積極更新建置投遞工作衡量機制,訂定各投遞段合理工作量,以均衡勞逸,預定於今(104)年6、7月實施。
中華郵政表示,101年曾違反勞基法受裁罰約20次,102年2次,103年5次,104 年截至3月底有1次。未來有關員工申報加班費,均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不會影響員工年終考核或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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