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民眾上網購買國外貓狗罐頭、飼料,小心挨罰。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副局長馮海東今(15)日表示,只要是來自疫區、含肉的動物用飼料,或者屬於禁止輸入的帶土植物,一旦民眾未依規定申請輸入檢疫,恐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或「植物防疫檢疫法」,最高可分別處新台幣100萬元及15萬元罰緩;情節嚴重者,甚至會移送地檢署偵辦。
馮海東指出,近年隨著電子商務盛行,不少民眾會私下上網購買含肉動物飼料、帶土植物。一般網購商品則多利用快遞或國際快捷郵件等方式運送,加上民眾對相關法規往往不甚了解,導致常未依規定一併申請檢疫;以去年為例,在桃園國際機場被查獲的快遞違規案件就有296件(植物類211件、動物類85件)。
「這些違規案件多半來自中國,」馮海東說,目前被查獲案件中,有不少是民眾在淘寶網所購買的商品,動物類的關鍵是「疫區」,植物類則是「帶土」。他提到,中國是台灣所認定的疫區之一,因此只要是含肉的動物用食品都必須經過檢疫;至於植物方面,由於土壤可能攜帶外來有害生物,因此,只要是帶土植物也必須事先申請檢疫。
馮海東指出,在已查獲案件中,動物類違規輸入的多半為含肉罐頭、飼料;植物類則是部分民眾從中國買進帶土的梅樹、李樹等,雖宣稱僅用於自家庭院,仍因未申請檢疫而受罰。除未申報檢疫的罰鍰外,若屬於禁止輸入者,一旦被查獲,動物類商品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植物類商品依「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去年防檢局開出的罰單,動物類就有80件,植物也有77件,其中涉及刑責、移送地檢署偵辦的有39件。不過,馮海東說:「多數民眾是不了解法規,因此僅處最低罰款,目前也未有因此被判刑的案例。」
馮海東也提到,隨著網路購物管道發達,民眾常自網站購買來自中國、美國、日本或其他國家的動植物或其產品,像是甲蟲、多肉植物、具繁殖力的種子、含肉類寵物食品等;但這些商品可能會帶來動植物病原或其他有害生物,導致國內發生新病害,或者引進外來入侵種,不但會影響國內農業生產,甚至恐危及環境生態平衡及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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