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有鑒於頂新黑心油等食安事件以及日月光偷排廢水等重大工安意外連環爆,立法院財委會今(8)日通過,未來上市公司若涉及重大公害及食安事件時,金管會可以停止該公司股票一部或全部的買賣。
財委會今日通過證交法第156條修正條文,立委許添財表示,企業營運除了考量自財政和經營狀況外,也要加入其對社會和自然環境所造成的影響,該項停牌措施賦予金管會「尚方寶劍」,未來金管會可針對違反重大公害或食安事件的上市公司,停止其股票一部或全部的買賣。
對於財委會通過「停牌」措施,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根據現行條文金管會就可以暫停個股交易,今日財委會通過該項法案只是讓未來執行上更明確化,實務影響不大,金管會大方向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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