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明智狀告親家,最高院今判敗訴定讞。(資料照/記者黃瀞瀅攝)
記者高振誠/台北報導
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前年狀告親家王公展,今(24)日最高院維持一、二審判決,均判宣明智敗訴,全案宣告定讞。
前年宣明智發律師函給王公展,內容提到和王公展已無親家關係,同時也不在承認王敏為兒媳,事後王公展將律師函提供媒體報導,宣明智認為王公展涉公然侮辱,並有意使他難堪,因此提告求償,並要求王公展登報道歉。
不過一、二審法官認為,律師函雖經由媒體批露,但內容全屬宣明智可以斟酌決定範圍,王公展以「聲明」方式,等同有宣告大眾之意。
同時法官也認為,宣明智自承具社經地位,對於涉及公眾事物、社會風氣、生活教育等事項,應抱以最大容忍態度接受檢視,基於上述理由,判決宣明智敗訴,最高院也同意一、二審判決結果,今維持原判並裁決本案定讞。
對於判決結果,記者致電聯電,但截至目前,聯電及宣明智本人尚未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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