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案整合出5版本,當中的動議版指出,將於104年回復單軌制。(圖/翻攝自中天新聞)
本報訊
立法院財委會於4日初審證所稅修法草案,行政院、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修正動議、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民進黨籍立委許添財及親民黨團版送院會處理,在野黨要求協商。
列席財委會的財政部長張盛和會後接受媒體訪問,上任第一天就完成大案,是否有成就感?他說,「很快樂就是了」,修法結果已朝立法邁進一步。
財委會初審攸關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的所得稅法相關修法草案,總計10版本、21案。朝野都發出甲級動員令,從上午9時審查到約晚間10時30分,中間休息2.5小時,馬拉松式審查11小時,最後經朝野協商,將5版本修法案送院會處理。
行政院版修法案規定,自然人證券交易所得超過新台幣400萬元者繳稅,單一稅率為15%到20%,證交稅一半可扣抵證所稅,持股滿3年以上者可減半課徵。
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對行政院提出行政院修正動議案,民國102年到103年採雙軌制,「設算所得制」部分為台股指數8500點以上,扣繳證交稅千分之0.2以上;「核實課徵」對象為初次上市上櫃(IPO)股票賣出10張以上者、未上市櫃或賣出50張以上的興櫃股票,採分離課稅15%,長期持股滿1年以上減半課徵。
修正動議版規定,104年後回歸核實課徵「單軌制」,再增加當年度賣出股票金額達10億元以上者需繳稅。另外,IPO稅率採分離課稅15%,掛牌後滿3年,稅負減為4分之1。
親民黨團版規定,證所稅納入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5%到40%。
民進黨團版規定,自然人採就源課繳方式,依賣出證券金額先扣千分之1證所稅,最高稅負為20%,若虧損可申請退稅;法人部分則併入營利事業所得稅合併申報,稅率為17%。
許添財版規定,配合證所稅復徵,調降證交稅率為千分之1.5,個人稅率為0到10%,實施日期授權財政部訂定。(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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