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6/1215:36:02
發言人 曾棟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0355
主旨 : 本公司股東會同意解除第七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1/06/1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章青駒、陳俊聖(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魏永篤(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蕭
國輝(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史欽泰、劉文正、金聯舫等七位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就任董事之日起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向出席股東說明本公司第七
屆新任董事章青駒先生目前擔任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精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智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陳俊聖先生(台灣積體電路製造
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目前擔任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
TSMC North America董事,TSMC Europe B. V. 董事,TSMC Japan Limited董事,
TSMC (China) Company Limited董事;魏永篤先生(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
公司代表人)目前擔任奇力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旺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花
旗(台灣)商業銀行獨立董事,中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
募協會理事長;蕭國輝先生(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目前擔任行政院
經建會參事,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史欽泰先生目前擔任資訊工業策
進會董事長,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講座教授;劉文正先生目前擔任創意電子股份
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寶利徠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公司治理制度評量訪視委員;金聯舫先生目前擔任Standard
Microsystems Corp. (USA)董事, SVTC Technologies, LLC (USA)董事, Oak Hill
Capital Partners顧問,力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海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
董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副院長後,進行解除競業禁止之決議,經投票表決後,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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