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要「一例一休」或「兩例」,各界主張不一。(圖/記者季相儒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對於全面周休二日修法,要採「一例一休」或「兩例」,各界看法不一。勞動部20日表示,假如通過的是「兩例」版本,今年中秋節,可能無法放連假(9月15到18日),希望大家支持「一例一休」。
立法院臨時會預計於7月21日審查行政院版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草案,勞動部20日公布最新說帖,以今年中秋連假為例,加以說明。
勞動部解釋,今年中秋節的4天連假(9月15到18日),是雇主比照公務員行事曆,將9月10日(禮拜六)的「休息日」,和9月16日(禮拜五)的「工作日」對調,因此,在9月10日補上班的前提下,9月15到18日就能成為連假。
勞動部強調,假如勞工休假制度採取「兩例」,根據勞基法規定,「例假」是「除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外,勞工不得出勤、上班」,在此前提下,若雇主把9月10日(禮拜六)的「例假」,和9月16日(禮拜五)的「工作日」對調,就會違法(等同要勞工在「例假」補上班)。
值得注意的是,公務人員可透過「例假」挪移,形成連假。勞動部說明,在法律上,公務員和勞工的「例假」定義不同,公務員的「例假」,沒有可出勤與否相關規定,可以「1日換1日」,將「工作日」和「例假」調換。
相較之下,勞工若採「兩例」,將受限於法令規定,失去把「工作日」與「例假」對調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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