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商銀。(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兆豐銀行21日晚間發表聲明,表示紐約分行遭美國金融主管機關重罰是因為有可疑轉匯款業務未依規定申報,並非涉及洗錢交易;不過在美方公布的合意令中,指出其部分客戶是在巴拿馬莫薩克.馮賽卡法律事務所的協助下設立帳戶,銀行高層對此漠不關心,不免讓外界猜測,兆豐銀到底出了什麼事?
兆豐銀紐約分行,在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DFS)2015年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查出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重罰相當於57億台幣的罰款;兆豐銀重申,紐約金融廳檢查時,發現在辦理轉匯款業務時,有可疑交易應申報而未申報,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申報規定,並非涉及洗錢交易。
不過在DFS公布的合意令中指出豐銀,兆部分帳戶客戶,是透過巴拿馬「莫薩克.馮賽卡」法律事務所協助成立,兆豐銀違反「反洗錢」規定,銀行高層對於和洗錢高風險管轄的巴拿馬進行交易,漠不關心;兆豐銀在巴拿馬市和箇朗自由區各有一間分行,DFS調查發現,巴拿馬分行和紐約分行間,有數筆可疑交易。
除此之外,據了解,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3月請辭前,對此事已經知情,代理董事長的吳漢卿被質疑沒有積極處理,就連金管會、財政部也是到最近才知道此事,不免讓外界臆測,兆豐銀到底怎麼了?
金管會晚間指出,根據雙方簽屬的合意令,兆豐銀紐約分行對當地法規缺乏了解,且有職務衝突的情形。金管會強定,該合意令並未指出兆豐銀是否有涉及洗錢個案,將積極與DFS聯繫,並要求兆豐銀儘速說明,檢討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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